近日,消费者陈女士向新快报记者反映,位于番禺区洛浦街锦绣半岛的一家名为“G·雅妍护肤造型”的美容美发店突然关门,导致上百名会员的充值金额无法退回,多名员工工资被拖欠。
6月11日,记者走访现场并从锦绣半岛社区居委会处证实了此事。门店方称坚决不退款,原会员可到南浦丽江花园“美娇护肤造型”消费余额,如不接受可以起诉。
6月2日,本打算到“G·雅妍护肤造型”洗头的陈女士,看见店门上贴了一则告示,称门店人员要外出培训两天,但未明确培训的具体时间,这让陈女士感觉到了些许异常。第二天小区邻居群便传出“这家店已经跑路了”的消息。当天陈女士和丈夫下班回到小区,看到该店门前聚集了一群前来维权的消费者和追讨薪水的店员。
锦绣半岛社区居委会告诉记者,门店房东在5月30日收到该商户发来的信息,称由于经营问题不再续租。因为合同规定,不续租需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以为对方只是提前通知,因此没有起疑。然而,6月3日,该商户却在门上贴了一张因合同到期结业的告示,突然闭店。
6月11日,新快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该门店门上张贴了“旺铺招租”的告示,家政人员正在清理现场。记者致电房东,对方表示原租户还欠着5月的租金和水电费,现在只想事情快点处理好,“以后不愿意再将店租给美容店了”。
该门店共有两层,一层主营美发,二层提供美容和养生保健服务。锦绣半岛附近的许多消费者,因门店就在家门口,加之价格优惠、折扣力度大,于是充值办理会员。陈女士和丈夫便是其中的代表,他们在去年充值了数千元。“我是冲着洗头便宜才经常去(光顾)。当时充了3000元,现在还有1800元左右的余额。”在店内办理了五折卡的张女士对记者说。
陈女士对记者谈及,门店此前为了吸引消费者充值,花样十分之多,如充值送金额、送赠品、送服务项目,买疗程享折扣等。几年间,门店曾用过“名邦”“美艺会”和“G·雅妍”三个招牌名,且经常装修,员工的流动率很高。有店员向记者透露,其在职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期间,店内更换过三任店长,其间几乎每个月都会邀请医美公司、化妆品公司前来培训和练话术。
事后,有店员组建了一个维权群,锦绣半岛社区居委会也在帮助消费者进行沟通协调。截至6月11日,在社区居委会登记充值金额的消费者数量达140人以上,由于充值优惠机制复杂,涉及赠送金额、赠送服务等,剩余费用较难估算。
涉事门店在门上留下的告示原文是,由于本店合同到期,原本店会员可以到南浦丽江花园沿沙路“美娇护肤造型”店消费,并附上了定位和联系电话。社区居委会拨通了上述联系电话,并到“美娇护肤造型”实地确认,对方回复称坚决不退款,但原有会员可以在“美娇护肤造型”使用剩余费用,如果会员不接受“转店”消费,可以起诉。
6月11日,记者也来到“美娇护肤造型”门店,店员证实,原“G·雅妍护肤造型”的会员档案已转移至“美娇护肤造型”,会员可凭借电话号码继续使用余额。
涉事门店的会员档案,被转至“美娇护肤养生造型”,企查查显示,涉事门店和“美娇护肤养生造型”无关联。
在员工处置问题上,社区居委会表示,部分员工已接受安排,转至丽江店或其他店重新上岗。有三名员工因门店未提前沟通突然闭店,不接受远距离调动,要求赔偿并离职。目前,劳监部门已介入,经核实,这三名员工在4月20日至5月30日期间的工资,合计两万多元,尚未结清。
企查查显示,“G·雅妍护肤造型”与“美娇护肤造型”两家店并无关联,分别归属于不同的公司和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两家“无关联”的店,为什么能共享会员档案?
“G·雅妍护肤造型”一名前员工对记者称,两家店实际上是由同一团队在背后运营,但他们不担任门店的法定代表人,且从工商信息看,他们与门店无任何关联。“美娇护肤造型”前店员李女士也向记者表达了同样的说法。6月17日,记者联系到了“G·雅妍护肤造型”客服,询问两店的关系,对方拒绝回答并挂断了电线日,番禺区消委会回复在广州12345政府热线发起投诉的消费者道,目前已无法联系该店法定代表人,已将该公司上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注册系统锁定了该公司。经调查,涉事门店在停业前确与“美娇护肤造型”达成协议,其会员预付金额可在美娇公司消费,但不包括退款。
对于“转店”消费,张女士表示不满,认为“对方擅自改变交易服务地点,已经构成违约”。也有消费者直言,眼看退款无望,为了尽量减少损失,只能无奈接受。陈女士则感觉受到了欺骗,即使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也面临较大的难度,她表示,经历了此次突然闭店的事件,以后不会再考虑任何预付式消费的充值了。
警惕预付式消费陷阱 消费者不要大额充值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模式在美容美发、健身、教育培训、洗车等领域盛行,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乱象。3月1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指出,预付式消费领域的问题,集中体现为经营者违规办卡、经营者拒绝开具消费凭证、经营者服务承诺兑现差及变相涨价、消费者办卡容易退费难、经营者跑路消费者挽回损失难、消费者维权难度大等六个方面。
面对“充钱容易退钱难”的预付式消费模式,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廖建勋建议消费者:首先,切勿因贪图便宜或优惠力度大,掉入预付式消费的陷阱。一般而言,优惠力度越大,商家跑路的潜在风险也越高。其次,避免进行大额的预付式消费,一旦商家跑路,充值的金额越大,损失也越大。此外,要经常关注门店的变化,一旦发现门店经营状况不佳,尽早要求退款或尽早进行消费以减少损失。最后,在发生预付式消费纠纷时,应保留相关证据,如消费凭证、合同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预付式消费维权即将迎来新规。6月6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也强化了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30日在其经营场所、网站、网店首页等的醒目位置公告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廖建勋认为,上述司法解释和条例,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规范预付式消费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到,收取预付款后,终止经营,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等行为的,经营者构成欺诈。这意味着,门店一旦面临经营困难,应该主动为消费者先行退款,不能不声不响就关店“跑路”,否则在法律上可以认定为消费欺诈。对于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按照消法的第五十五条规定,提起相应的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预付式消费中多种无效的“霸王条款”,如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丢卡不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