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显示,3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两款“谷雨”的假冒产品在列。36批次化妆品中,有21批次面膜样本系“霉菌或酵母菌含量超标”或“菌落总数超标”。
该通告显示,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普伽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SAMKUS上官氏熊果苷光感亮肤安瓶面膜等3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通告公布的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中,标有“谷雨光感美白修护精华霜”标签的两款化妆品,被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美白剂——3-O-乙基抗坏血酸”。国家药监局官网曾在一篇科普文章中写到,3-O-乙基抗坏血酸作为维C衍生物,属于常用的祛斑美白活性成分。
据南方都市报7月24日报道,谷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均符合国家规定,所通报的不合格产品并非我司所生产,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查明认定被抽检产品为假货。”
国家药监局备注信息载明,广州梵之容化妆品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抽检不符合规定的两款标签为“谷雨”产品。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36批次化妆品中,有21批次不合规产品为面膜类,且不合规定原因均为“霉菌或酵母菌含量超标”或“菌落总数超标”。
上述通告载明,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