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医美3天速成班,1天教注射,4天就拿“证”!据了解,一些医美培训学校在培训过程中,学员之间相互注射,操作不规范,使用的药品和器械未经严格检验,极易导致感染传播、面部毁容,甚至危及生命等严重后果。
这些医美培训速成班,不仅“量产”非法行医者,还违规销售医美药品,并通过招收所谓弟子班,传授规避监管手法,而散落在全国各地的医美速成班学员,也在陆续开办医美机构,开展非法医美,这无异于在求美者头上悬了一颗炸弹。
2024年,上海市浦东卫监接到举报,反映“某医美培训学校”非法开展医疗美容培训,并组织、安排学员之间开展相互注射实操行为。
经查,该医美培训学校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疗美容培训资质,自2023年3月起,多次举办医疗美容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包括玻尿酸注射、肉毒毒素注射、水光针注射等医疗美容培训教学,并安排学员之间相互注射进行实操练习。此外,还查实组织者系执业医师,但其在执业注册地址以外的场所为学员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依据《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浦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该医师未按注册执业地点执业作出了警告,作出了行政处罚;对“某医美培训学校”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违法行为,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这些医美培训方明知学员没有医师执业资格,仍通过培训等方式传授医美技术,希望或者放任对方实施非法行医行为。如果学员后面因为医疗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比如:致人伤残或者死亡,并且符合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该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有可能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的教唆犯。
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医疗美容培训属于医疗技术培训,一般应当由专业院校、医疗机构组织对医学生、医疗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对医疗美容培训的管理,严禁培训禁止类医疗技术或者无对应医疗美容科目的所谓医疗美容新项目、新技术;严禁对“零基础”等无行医资质人员提供医疗美容技术培训。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美容培训机构学员互相注射定性问题的批复》(国卫监督函[2016]61号)中指出,医疗美容培训机构学员之间相互注射的行为不属于诊疗活动或医疗美容行为。但结合案件的具体违法情形,上述提到的案件中,“医美培训学校”不具备资质,非法组织实施医疗美容培训并实施注射肉毒毒素、玻尿酸等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行医。
在医美行业快速发展的浪潮中,一些不良医美培训以虚假宣传、速成课程为幌子,误导学员。这些“速成”医美从业者进入市场,不但极易引发伤害事故,严重扰乱正规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的经营环境,而且给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带来极大的风险和隐患。医疗美容的本质是“医疗”,依法合规是从业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