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3CE三熹玉及其三角形黑白线条商标设计的使用权,将仅属于欧莱雅公司,其他公司使用该商标生产的产品为假冒产品。
《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日前获悉,在备受关注的“3CE”商标侵权案中,欧莱雅旗下的“3CE STYLENANDA”(三熹玉)品牌,赢得终审判决,获得了最终的胜利,法院裁定国内“3CE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这也意味着3CE三熹玉及其三角形黑白线条商标设计的使用权,将仅属于莱雅公司,即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其他公司使用该商标生产的产品为假冒产品。
据终审判决判定,广州市宛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宛昕公司)所注册的三角形黑白线CE”商标,与欧莱雅旗下的“3CE STYLENANDA”品牌注册的三角形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上无明显差异,且因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二者亦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21类)为化妆用具、眼影刷、粉扑、睫毛刷等;欧莱雅旗下的“3CE STYLENANDA”品牌的核定使用商品(第3类)为口红、指甲油、洗澡用化妆品、化妆用雪花膏等。
但在判断商品类似时,区分表仅具有参考意义,仍应从商品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进行判断。
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销售场所等方面高度重合和交叉,已构成类似商品。且考虑到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的商标标志基本相同,若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在类似商品上共存,将更进一步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相同商标。
“商标委受理后只是简单形式审查,如果有人提出异议,才会进行实质审查,哪怕已经颁发了也可以撤销。”
“上海芬岚”公司)注册并生产的“3 CONCEPT EYES(第三眼)”。
2012年4月率先抢注了3 CONCEPT EYES商标(原韩国3CE商标),并在几年内把该品牌发展为一个线上线下兼具的品牌。
最初是英文3 concept eyes,但在2012年时,武汉兰达化妆品有限公司(现“上海芬岚”公司)在国内提交韩国注册了3 CONCEPT EYES潦草英文的商标作为它的品牌商标,与当时韩国3CE的商标完全一致。
3CE彩妆一度在中国非常火爆,但彼时渠道有限,信息不畅通,消费者仅能通过代购或者在丝芙兰中购买。从小红书、微博等社交平台的反馈来看,不少消费者把中国3 CONCEPT EYES误当成韩国的3CESTYLENANDA。
3CE母公司Stylenanda一直试图通过法律诉讼拿回“3 CONCEPT EYES”商标权,并于2015年-2017年期间三次起诉上海芬岚,但均被驳回。
3CE进入中国的时候申请了新的三角形LOGO,并也给自己取了个本土化的名字——三熹玉。
此后,欧莱雅开始带领线CE”正式进入中国市场,并陆续开出首家线上旗舰店,首家线下实体店,多次亮相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这大大增加了三熹玉的曝光频率,也促使消费者增加了对该品牌更多的理解。从社交平台消费者的留言来看,信息透明度的提高,也让很多消费者清晰地认识到两个“3CE”的区别,此前那种将两者混淆的情况也明显减少。